建 筑 工 程 中 履 约 保 证 金 的 规 定 1、 案 例 某 大 厦 建 设 工 程 即 将 开 工 ,开 发 商 与 施 工 方 签 订 了 一 份 履 约 保 证 金协 议 , 约 定 由 施 工 方 向 开 发 商 支 付 500 万 元 作 为 履 约 保 证 金 , 期 限 为一 年 , 同 时 约 定 了 补 偿 办 法 和 违 约 责 任 等 。 协 议 签 订 后 , 经 开 发 商 认可 , 施 工 方 实 际 支 付 450 万 元 , 开 发 商 收 取 巨 额 保 证 金 , 即 将 其 挪 用于 工 程 建 设 ,一 年 期 满 开 发 商 未 按 约 如 期 履 行 返 还 义 务 。双 方 于 1999年 9 月 24 日 签 订 补 充 协 议 , 约 定 从 1999 年 10 月 起 , 按 月 归 还 , 每季 度 不 少 于225 万 元 , 在 2000 年 3 月 前 归 还 全 部 保 证 金 , 但 开 发 商仍 未 按 时 归 还 , 施 工 方 催 索 无 着 遂 书 面 通 知 开 发 商 解 除 补 充 协 议 , 并提 出 诉 讼 , 要 求 开 发 商 归 还 保 证 金 及 利 息 。 2、 什 么 是 履 约 保 证 金 我 国 《 招 标投标法 》第 46 条第 2 款规 定 :“招 标文件要 求 中 标人提 交履 约 保 证 金 的 , 中 标人应当提 交。 ”什 么 是 履 约 保 证 金 ?应当向谁提 交?金 额 的 幅度 ?这里并 没有作 出 解 释和 规 定 。履 约 保 证 金 属于担保 的 范畴, 根据我 国 1995 年 10 月 1 日 实 施 的 《 担保 法 》, 有保证 、 抵押、 质押、 留 置 和 定 金 五 种 形 式 , 履 约 保 证 金 属于 哪 一 种 呢 ?让 我 们 先 看 看 国 际 上 关 于 履 约 担保 通 行 的 作 法 ,《 世 行 采 购 指 南 》2.38规 定 , “工 程 的 招 标文件要 求 一 定 金 额 的 保 证 金 , 其 金 额 足 以 抵偿 借款人( 招 标人) 在 承 包 商 违 约 时 所 遭 受 的 损 失 。 该 保 证 金 应当按 照 借款人在 招 标文件中 的 规 定 以 适 当的 格 式 和 金 额 采 用 履 约 担保 书 或 者银 行 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