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资料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工程项目结算资料的管理工作,完善结算资料的收集、整理送交工作,避免因工程项目结算失误造成经济损失,使公司的工程项目结算规范化、标准化,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施工过程结算资料收集及管理 (一)为了作好工程项目结算工作,各工程项目部必须配置一名经营管理人员,负责本工程项目的工程结算工作
经营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利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造价师资格证书》,由各分公司经营部归口管理,上报公司经营部备案
(二)工程开工时,项目经理及项目经营管理人员要对该工程项目合同中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条款进行评审: 1 、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的时限及抵扣方式
2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3 、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结算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
4 、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
5 、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6 、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7 、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
8 、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9 、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1 0 、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三)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营管理人员要注意收集以下相关结算资料: 1 、施工中发生工程变更,项目经营管理人员应将发包人认可的变更设计文件收集好,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将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报送相关单位,并催促相关方及时办理好书面的签证手续;工程价款变更超过2 0 万以上的重大工程变更必须将相关的变更书面手续报一份到各分公司(或公司)经营部备案
2、施工过程中由于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或发生了合同规定的可索赔的项目时,项目经营管理人员要将发生索赔事项的相关原始资料收集整理好,并及时向发包方提出索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