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程 项 目 奖 惩 实 施 细 则 xxx有限公司 2020年6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公司)工程项目各项管理工作,提高各方工作质量,确保项目施工、监理、供应商、中介机构等各参建单位工作的顺利开展,敦促各方严肃、认真地履行工程建设合同,确保合同目标顺利实现,根据国家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有关合同及公司规章制度而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以监督、敦促各参建单位严格按照合约要求完成工作,规范各方的行为为目的。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xxx公司的全部工程建设项目。 第四条 所有违反本管理办法而交纳的罚款一律由项目部负责收集并交至xxx公司财务部,或在计量款中扣除。 第五条 总承包及分包等相关单位虽对其违规行为被处罚,但: 1.并不免除其承包合同约定及政府法规规定其应尽的履行承包合同的义务和须承担的责任; 2.并不免除政府对其作出的任何处罚; 3.并不免除因其违规行为对xxx公司开发项目部所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4.并不影响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 间 按承包合同约定及工程常 规所拥 有的相互 的索 赔权 利; 5.承包人 按本规定受 处罚后 并不免除按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二章 奖励细则 第六条 奖励数额 1.对项目建设质量或施工进度有特殊贡献的,视表现优异情况给予先进部门或单位奖励 5000-10000 元,给予先进个人奖励 500-1000 元,并进行通报表扬。 2、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采取切实可行应急处理方案,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或处理突发事件,表现突出的,给予5000-10000 元奖励。 3.在集团、公司检查评比中被评为优秀,获得流动红旗的给予项目部 1000-2000 元奖励。 第三章 现场管理奖惩细则 第七条 人员管理 1.施工单位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有影响工程质量行为的处 1000-5000 元罚款。 2.施工单位因管理不善,发生影响建设方声誉的行为给予处罚 5000-10000元/次,并追究相关责任及赔偿,并对项目部进行通报, 并建议撤换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3.对建设、监理、跟踪评审等管理方人员进行漫骂、侮辱、人身攻击等行为的,除司法、医疗要求的赔偿费用外另予处罚1000-10000 元/次。 4.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酗酒、偷窃的给予处罚 1000-20000 元/ 每人次,将追究项目经理责任并提交公安机关处理。 5.因施工单位原因,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保修期内,由于施工单位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劳资纠纷、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