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总集团公司工程总承包部工程项目目标责任管理办法 ZHZ-ZCB-RL-01 第 1 页 共 27 页 北京住总集团公司工程总承包部 工程项目目标责任管理办法 (暂行) 1.总则 1. 1 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目标责任制,明确项目经理部在工程项目管理及企业年度生产经营工作中的责、权、利关系,完善项目管理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减少项目管理过程风险,提高工程总承包部项目经理部综合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
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精神,促进项目经理部按照“自揽工程、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经营方式发展,促进“职业化工程项目管理团队”建设,保证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项目管理各项责任目标的实现,最终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提高企业及项目经理部社会信誉,特制定本办法
1. 2 管理原则 1. 2. 1“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原则 项目经理部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负责工程实体、施工现场及配套生产生活区域的具体经营生产管理工作,并逐步向“自揽工程、自筹资金”的方向发展
1. 2. 2 项目经理定位原则 项目经理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承包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是项目经理部各项经营和管理责任目标实现的第一责任人,是企业为建立以工程项目管理为核心的成本、质量、进度、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责任保证体系,全面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而设立的重要管理岗位,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全过程和最终成果以及工程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全面负责
项目经理根据北京住总集团公司工程总承包部工程项目目标责任管理办法 ZHZ-ZCB-RL-01 第 2 页 共 27 页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范围、时间和内容,在工程总承包部业务部门指导、监督、检查下,实施项目经理部的生产经营管理职责
1. 2. 3 项目经营管理模式定位原则 工程总承包部所属项目经理部划分为两种项目经营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