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艺 设 计 审 查 内 容 (生 产 准 备 部 ) 1 工 艺 设 计 包 审 查 内 容 1.1 设 计 基 础 1.1.1 概 况 1.1.1.1 项 目 背 景 说 明 项 目 来 源 、与业主及相关单位的关系、与相关装置的关系。 1.1.1.2 设 计 依据 说 明 依据的合同、批文、技术文件等。要给出文件名称、编号、发出单位。如: 项 目 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文 技术转让或引进合同 设 计 委托合同(含当地的地质及自然条件) 相关会议纪要 国内 开发技术的鉴定书 其它依据的重要文件 1.1.1.3 技术来 源 及授权 说 明 工 艺 技术使用的专利、专有技术及工 艺 技术的提供者。说 明 专利使用、授权的限制及排他性要求。说 明 专有技术的范围。 1.1.1.4 设 计 范围 说 明 工 艺 设 计 包 所涉及的范围,界面的划分。 1.1.2 装置规模及组成 可以用原料每年或每小时加工 量或主要产 品每年或每小时产 量表示装置规模。要说 明 规模所依据的年操作小时数。 如果有不同的工 况 ,应分别说 明 装置在不同工 况 下的能力。 如果有多个产 品、中间产 品、副产 品,或装置由多部 分组成,要列出各部 分的名称;各部 分加工 量和产 品、副产 品、中间产 品的产 率、转化率、产 量。 1.1.3 原料、产 品、中间产 品、副产 品的规格 说 明 原 料 状 态 、 组 成 、 杂 质 含 量 、 馏 程 、 色 泽 、 比 重 、粘 度 、 折 光 率 等 所 有 必 须 指 定 的 参 数 。 同 时 列 出 每 一 个 参 数的 分 析 方 法 标 准 号 。 特 殊 分 析 方 法 要 加 以 说 明 。 如 果 不 同 工况 有 不 同 的 原 料 , 要 分 别 列 出 。 分 别 说 明 产 品 、 中 间 产 品 、 副 产 品 的 规 格 以 及 所 依 据 的标 准 , 同 时 按 标 准 列 出 每 一 个 参 数 的 分 析 方 法 标 准 号 。 1.1.4 催 化 剂 、 化 学 品 规 格 分 别 列 出 催 化 剂 型 号 、 形 状 、 尺 寸 、 组 成 、 预 期 寿 命 等所 有 必 须 确 定 的 理 化 性 质 和 参 数 。 分 别 列 出 化 学 品 的 化 学 名 称 、 分 子 式 、 外 观 、 状 态 、 主要 组 成 、 杂 质 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