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操作符 | 语法 | 函数 | 交易指令 | 编程举例 | 自编公式支持的操作符 操作符 意义 例 + 加法 CLOSE+ OPEN 表示求收盘价及开盘价的和。 CLOSE- OPEN 表示求收盘价及开盘价的差。 CLOSE*OPEN 表示求收盘价及开盘价的积。 CLOSE/OPEN 表示求收盘价及开盘价的商。 - 减法 * 乘法 / 除法 && 与 (并且),也可简写为AND || 或 (或者), 也可简写为OR > 大于 CLOSE>OPEN 表示判断当前周期是否收阳。 < 小于 CLOSE=OPEN 表示判断当前周期是否平盘。 >= 大于等于 <= 小于等于 <> 不等于 = 等于操作符 : = 只定义一个局部变量 (这个变量在画图时是不画的) TMP1:=(OPEN+CLOSE)/2; MA(TMP1,10); 上面的公式的第一个语句定义了一个局部变量TMP1,在下面一行中引用了这个局部变量,但是要注意的是这个公式在画图的时候只画了第二条语句所求出的结果。 相反下面这个公式则需要画出两条线,第一条是自己定义的均价线,同时显示了均价的名称为AVP,第二条线是均价的简单移动平均线。 : 声明了一个变量, 在画图时画出它并且按这个名字显示。 AVP:(OPEN+CLOSE)/2; MA(AVP,10); | 操作符 | 语法 | 函数 | 交易指令 | 编程举例 | 编辑平台的语法 1.关于公式名称: 公式的名称不可以和已经存在的公式重复。 2.关于参数: 每个自编公式最多可以定义四个参数,参数的定义如下, 首先是参数名称,然后是参数的最小值,最大值,最后是参数的默认值。在定义参数时要注意的是参数名称不可以重复。 3.关于变量名称: 变量名称不可以互相重复,不可以和参数名重复,不可以和函数名称重复。 4.关于公式内容: 公式的每个语句应该以分号结束,包括最后一条语句。在数据公式的时候请您注意一定要使用半角输入。在编写公式的过程中,如果您不记得某个函数的确切写法,可以选择插入函数来插入函数。 5.如果您在编写公式之后,想给这个公式加上注释、说明,可以点击公式名称后面的“公式说明”,在弹出窗口中输入。 6.IFELSE(C,A,B) 如果条件C 成立则返回A 值 ,否则返回B 值 例:IFELSE(CLOSE>REF( CLOSE,1) ,1,0);表示若今日收盘价高于前一日收盘价,则返回1,否则返回0 | 操作符 | 语法 | 函数 | 交易指令 | 编程举例 | 自编公式支持的函数 1.引用数据 AVPRICE 引用均价(在盘后对于国内三个期货交易所指结算价 ) SETTLE 引用结算价(只有在日线周期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