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简述公司法的性质。答:公司法的性质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认识:(1 )公司法兼具组织法和活动法的双重性质,以组织法为主。(2 )公司法兼具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双重性质,以实体法为主。(3 )公司法兼具强制法和任意法的双重性质,以强制法为主。(4 )公司法兼具国内法和国际法的双重性质,以国内法为主。 2 、简述公司法的精髓答:(1 )确认股东财产和公司财产分离,使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权利。(2 )确认股东承担有限责任。(3 )确认公司具有法律上的独立人格。 3 、简述公司的法律特征。答:(1 )合法性,即公司必须依照公司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设立,在公司成立后,公司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管理、从事经营活动。(2 )营利性,即公司应当通过自己的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取得实际的经济利益,并将这种利益依法分配给公司的投资者。(3 )独立性,即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不仅独立于其他社会经济组织,而且还独立于自己的投资者股东。 4 、简述公司法的基本原则答:(1 )公司自治原则;(2 )股权保护原则;(3 )管理科学原则;(4 )交易安全原则;(5 )利益分享原则。 5 、设立企业集团需哪些条件答:依据《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设立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 )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 0 0 0 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 5 家子公司(子公司应当是母公司对其拥有全部股权或者控股权的企业法人);(2 )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 1 亿元人民币以上;(3 )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4 )国家试点企业集团还应符合国务院确定的试点企业集团条件。 6 、简述分公司的特征:(1 )不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2 )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在公司的营业范围内开展营业活动,其法律成果由总公司承受;(3 )分公司并无董事会等公司机关,只设分公司经理,其地位相当于业务部门负责人;(4 )分公司无自己独立的财产,其占有的财产归总公司所有,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5 )分公司的经营收益纳入总公司的收益中,由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6 )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负责清偿。 1 .简述 1 8 4 4 年英国《合股公司法》为现代英国公司法确定的三大原则答:(1 )规定了成员的最低额---2 5 名以上,1 8 5 6 年《公司法》将人数调低至 2 0 人,划清了合股公司与个人合伙的界限,规定合股公司的股份可以不经全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