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25第5章建设任务海绵城市的建设包含绿色屋顶、可渗透路面、砂石地面和自然地面、透水性停车场和广场、下凹式绿地、植草沟、人工湿地、雨水收集调蓄设施、沿岸生态缓坡等各项低影响开发措施,且都具有一定的工程规模
从规划到设计、施工,均涉及到城市水系统、园林绿地系统、道路交通系统、住宅小区等各个方面,需要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才能有效实现海绵城市的建设目标
本方案旨在将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目标、具体指标,分解、落实到城市水系统、园林绿地系统、道路交通系统、住宅小区等工程项目,并提出“渗、滞、蓄、净、用、排”等各项工程措施,明确各项措施可分担的雨水径流控制量;并通过经济技术比较,优化确定各项措施的工程规模
依据原则如下:(1)保护性开发:试点城市建设过程中应保护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水生态敏感区,并结合这些区域及周边条件(如坡地、洼地、水体、绿地等)选择进行适宜的低影响开发措施
(2)水文干扰最小化:优先通过分散、生态的低影响开发设施实现径流总量控制、径流峰值控制、径流污染控制、雨水资源化利用等目标,防止河道侵蚀、水土流失、水体污染等
(3)统筹协调: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建设内容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水系规划、绿地系统规划、排水防涝规划、道路交通规划等相关规划中,各规划中有关低影响开发的建设内容需在方案中明确,便于后期实施过程中的相互协调与衔接
1 主要工程5
1 城市建成区内主要工程海绵城市实现的途径,主要是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各项工程措施来分担雨水径流控制量
本试点城市年均降雨总量达1500m m ,而一年中,降雨次数繁多,且多数为低于 0
5 年一遇或 1 年一遇的降雨
根据《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要达到年均径流总量控制率为 80%的目标,主要通过控制频率较高的中、小降雨事件来实现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与设计降雨量为一一对应关系,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