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考勤及休假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人员管理,保证公司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海螺集团《劳动人事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公司实际制订本暂行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公司全体职员及培训、借调人员等
第三条 办公室负责全公司考勤、请休假及加班管理和监督,并不定期对各单位考勤、休假及加班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整改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四条 考勤是对员工工作出勤情况的真实反映,是劳资关系的体现,是公司进行业绩考核、工资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五条 职员考勤由各二级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工段班组要指定考勤负责人,其他人未经部门负责人允许不得代考
考勤员必须坚持按日考勤,做到及时准确,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不得擅自涂改、弄虚作假
第六条 填写考勤表应 分 别 将 出勤、事、病 、婚 、丧 、产、旷 工、工伤 、探 亲 、出差 、调休等项 目 填写清 楚 ,并附 上 有 效的请假条及相关证明 材 料 备 查,对违 反考勤制度做假者 ,一律 2 按旷工处理,并追究单位负责考勤工作的领导及考勤员的责任
第七条 各单位领导要经常对职员进行遵章守纪教育
了解和掌握职员的出勤、缺勤情况
分析缺勤原因,通过各种渠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劳动管理
要经常对遵守劳动纪律的模范职员给予表扬和鼓励,对违章违纪的职员给予批评和经济处罚,直至行政处分
第八条 考勤表必须每天由专职考勤员在 24小时内进行考勤,考勤表必须由被考勤人、考勤员、工段长签字后由各单位综办员负责考勤统计,每月 3 日前将上月的考勤表、请休假登记表连同各种相关凭证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经办公室统一审核,报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后考勤表方可生效,视为有效考勤;未按以上程序生成的考勤表视为无效考勤
办公室按有效考勤表予以考核发放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