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案例分析案例一案例一邓某、肖某都是在公司服务超过10年的老员工,公司与邓某、肖某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
公司人事部与邓某续签了合同期限为五年的劳动合同,与肖某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
邓某得知肖某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向公司提出将固定期限合同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申请
公司却认为,邓某虽然现在是技术部不可缺少的骨干人才,但五年后他的知识将老化,不再适应公司的发展,因此拒绝了邓某的申请
而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肖某也有点忧虑,因为按照公司的合资合同,公司还有十年的合同期,那么十年后公司解散后,他的无固定期限合同怎么办呢
问题:问题:1、公司和邓某是否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2、如果公司解散,肖某的无固定期限合同怎么处理
问题1分析:问题1分析:公司应当与邓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在2001年《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第2款规定:“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邓某在公司已经连续在公司工作10年以上,而且公司和邓某续签了5年的劳动合同,表明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所以邓某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单位应该签订
问题2分析:问题2分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能依法解除和终止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等于一成不变,一旦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条件,任何一方均可终止劳动合同
比如,当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该合同因职工的主体资格消失而终止;再比如企业中途解散,虽然职工还未达到退休年龄,但该合同因企业以方的主体资格消失也会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