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9 年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 规 范 消 毒 产 品 生 产 企 业 卫 生 管 理 ,保 证 消 毒 产 品 卫 生 质 量 和 使 用安 全 ,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 及 《 消 毒 管 理 办 法 》 等 法 律 法 规 的有 关 要 求 , 制 定 本 规 范
第二条 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从 事 消 毒 产 品 生 产 ( 含 分 装 ) 的 单 位 和 个 人应 遵 守 本 规 范
第二章 厂区环境与布局 第三条 厂 区 选 址 卫 生 要 求 : ( 一 ) 与 可 能 污 染 产 品 生 产 的 有 害 场 所 的 距 离 应 不 少 于 30 米
( 二 ) 消 毒 产 品 生 产 企 业 不 得 建 于 居 民 楼
( 三 ) 厂 区 周 围 无 积 水 、无 杂草、无 生 活垃圾、无 蚊蝇等 有 害 医学昆虫孳生地
第四条 厂 区 环境 整洁
厂 区 非绿化的 地面、路面采用 混凝土、沥青及 其他硬 质 材 料 铺 设 , 便 于 降 尘 和 清 除 积 水
第五条 厂 区 的 行 政 、生 活、生 产 和 辅 助 区 的 总 体 布 局 应 合 理 , 生 产 区 和 生活区 应 分 开
第六条 厂 区 应 具 备 生 产 车 间 、辅 助 用 房 、质 检 用 房 、物 料 和 成 品 仓 储 用房 等 , 且 衔 接 合 理
第七条 厂 区 的 生 产 和 仓 储 用 房 应 有 与 生 产 规 模 相 适 应 的 面积 和 空 间
生 产车 间 使 用 面积 应 不 小 于100 平 方 米 , 其中 分 装 企 业 生 产 车 间 使 用 面积 应 不 小 于60 平 方 米 ; 生 产 车 间 净 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