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市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一)商场市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织织一次防火检查;单位内设部门负责人每周应开展一次防火检查。 (二)商场市场及其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用火、用电、人员住宿、室内装修有无违章; 3、是否违章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违章储存物品;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5、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 6、室外市场是否违章在高压线下两侧5 米以内摆摊设点; 7、消防水源情况,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情况,有无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 8、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9、员工本岗位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10、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1、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三)商场市场每日应进行防火巡查,营业期间防火巡查每2 小时至少一次;营业结束时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值班人员夜间防火巡查不少于两次。可利用本单位视频监控、电子巡更等设备辅助开展防火巡查。 (四)商场市场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 4、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5、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6、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五)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日进行岗位防火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 (六)员工岗位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等设施器材有无埋压、圈占、遮挡、损坏情况; 4、营业场所有无吸烟现象; 5、有无遗留火种。 (七)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部门和责任人,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八)火灾隐患整改部门和责任人应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商场市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整改火灾隐患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