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院医保及农民工医保绑定社康中心操作须知 一、单位绑定 指参加住院医保或农民工医保的企业整体绑定或变更社康中心
(一)受理机构 首次办理单位绑定到属地社保机构征收部门办理,变更社康中心的在新选定社康中心办理
(二)受理需提供的材料及审核 1 、验社保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收复印件
2 、验收单位证明(包括单位名称、单位编号、经办人姓名等内容)
3 、收用人单位选定医疗机构申请表
(三)受理时限 每月 1 9 日(含 1 9 日)前申请,次月 1 日生效;1 9 日以后不予受理
(四)定点社康中心绑定操作 企业需要整体绑定或变更社康中心时,企业的社保经办人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单位证明(其内容包括单位名称、社保代码、经办人的全名、明确是目前唯一的经办人),审核无误后,收取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证明存档,以备社保部门查阅
网上医院绑定操作:进入网上医保标准化信息系统界面后,点击“基本医疗”—“基本管理”— “单位绑定”进入
操作界面显示 1、单位绑定页面: 录入单位编码,提交完成单位绑定的登记操作
若单位编码不存在,将提示“无此编号的单位信息
” 2 、单位绑定显示页面: 对单位信息进行核实,点击“绑定当前社康”执行绑定操作如下图
弹出绑定提示框,确定,则对此单位进行绑定,若取消,退出当前绑定
在进行单位绑定操作时,判断依据如下是否可以绑定: 1)单位档案是否存在; 2)单位缴费状态是否正常; 3)企业和机关单位才可绑定; 4)读社康点机构编码库时机构编码是否存在; 5)读社康点机构编码库时医疗机构是否被禁用; 6)判断该单位绑定信息是否被其他用户正在使用,请稍后重试; 7)单位绑定点与当前社康机构是否相同(相同则不予处理) 若不符合绑定条件时,所有有可能显示的出错信息如下: ◇该社康中心编码不存在,不能建立绑定关系
◇该社康中心不具有绑定资格,不能建立绑定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