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钥匙委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三)【物业管理经验分享】钥匙委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三)1
0 目的法律规范钥匙委托管理工作,确保妥善保管好托管的钥匙
0 适用范围适用于特定情况下业主委托保管的钥匙及未入住单位钥匙的管理
1 公共事务部主管负责组织、安排钥匙的管理工作
2 公共事务部管理员负责依照本规程实施托管钥匙的日常管理工作
0 程序要点4
1 管理处可以进行钥匙保管的范围 4
1 进展商交楼后,业主未入住时由进展商托管管的钥匙
2 特定情况下业主特管的钥匙
特定情况是指:业主确实有实际的生活、工作困难确需托管钥匙,又不至于给管理处工作带来额外事端的情况
2 进展商托管的钥匙 4
1 物业接管验收工作结束后,管理处可以根据进展商的托管要求接管未入住单位的钥匙,详见《物业接管验收标准作业规程》
2 接管过来的钥匙由公共事务部管理员清楚标明钥匙单位编码并整齐有序的放置在钥匙柜中
3 钥匙的发放工作详见《入住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3 业主在特定情况下托管的钥匙4
1 业主委托保管钥匙时,管理员应按《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一式两联)要求填写日期、单位编号、业主姓名、钥匙数量、托存原因及领取钥匙的要求等项目
2 管理员应特别向业主说明本管理处不承担为业主保管家庭财产的责任,业主同意后,请业主在《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的“业主签名”栏签名确认
3 管理员将《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第二联业主保管
4 管理员将《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上的有关内容登记在《业主托管钥匙登记表》内,并在托管的钥匙上贴上标有业主姓名的标识,然后将钥匙整齐有序的放置在钥匙柜中保存
4 托管钥匙的管理 4
1 管理处有维修或空置房管理需要使用托管的钥匙时,由公共事务管理员在借用人办理钥匙借用手续后,将钥匙交给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