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土的击实试验 T 0131-2007 击实试验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实验方法适用于细粒土
本实验分轻型击实和重型击实
内径100m m 试筒适用于粒径不大于20m m 的土
内径152m m 试筒适用于粒径不大于40m m 的土
当土中最大颗粒粒径大于或等于40mm,并且大于或等于40mm颗粒粒径的质量含量大于5%时,则应使用大尺寸试筒进行击实试验,或按5
4条进行最大干密度校正
大尺寸试筒要求其最小尺寸大于土样中最大颗粒粒径的5倍以上,并且击实试验的分层厚度应大于土样中最大颗粒粒径的3倍以上
单位体积击实功能控制在2677
2~2687
0kJ/m3范围内
当细粒土中的粗粒土总含量大于40%或粒径大于0
005mm颗粒的含量大于土总质量的70%(即d30≤0
005mm)时,还应做粗粒土最大干密度试验,其结果与重型击实试验结果比较,最大干密度取两种试验结果的最大值
各国所用的击实试验方法是大同小异的,重型击实试验方法的单位击实功为轻型击实法的4
与美国相比,其他各国所用试筒的容积不尽相同,因此试验方法就有所不同:一种是改变击数而不改变击实功,例如英国;另一种是不改变击数而改变击实功,例如日本
英国BS 1377-75将试筒容积调整为 1000cm3后,为了维持原轻型598
2kJ/m3的击实功数值,特将每层击数提高到 27次
本次修订对击实试验采取了不同层数和击数而不改变击实功的做法,即对不同试验类别分别采用27次和98次,使相应的击实功仍维持在2677
2~2687
0kJ/时左右
为了适应不同道路等级、各种压实机具等的要求,本规程将轻型与重型试验并列
采用哪种方法,应根据有关规定或工程、科学试验的特殊需要选定
试验表明,在单位体积击实功相同的情况下,同类土用轻型和重型击实试验的结果相同
考虑到在标准筛系列中没有 25mm和38mm筛,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