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勘察设计单位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青岛轨道交通工程勘察、设计相关工作的过程管理,提高勘察、设计管理水平,保证工程勘察、设计各阶段质量,确保设计进度满足总体计划要求,同时增强勘察、设计单位现场服务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依据国家、省、市相关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规定,以及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集团”) 与 勘察、设计单位签 订 的合 同和下发 的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适 用 于 青岛轨道交通工程参 建 的所 有勘察、设计、设计咨 询 (含 勘察监 理) 等 相关单位(房 地产 开 发设计、咨 询 等 单位的考 核 另 行 规定) 。 第四条 青岛轨道交通工程勘察设计的考 核 类 别 依据各勘察设计单位对 地铁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所 承 担 的任 务、性 质的不 同划分 为设计考 核 和勘察考 核 。本办法以勘察设计线 路 为考 核 单元 ,对 所 有勘察设计单位分 阶段分 别 进行 考 核 。 第二章 日常管理及处罚条款 第五条 地铁集团建 设分 公司技 术 处 (以下简称“技 术 处 ”)负 责 设计阶段地质初勘、详勘的勘察和勘察监 理单位的管理工作;负 责 施工阶段的补勘、勘察配合 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 地铁集团总工办(以下简称“总工办”) 、计划合 约部 、 技 术 处 对 不 同 设 计 阶 段 和 内 容 分 别 进 行 管 理 : 总 工 办 负 责 总 体 设 计 之 前 的 设 计 管 理 工 作 。 技 术 处 负 责 初 步 设 计 之 后 的 设 计 管 理 工 作 。 计 划 合 约 部 负 责 设 计 各 阶 段 工 程 概 ( 预 ) 算 和 工 筹 的 管 理 工作 。 第七条 地 铁 集 团 相 关 部 门 对 勘 察 设 计 单 位 的 管 理 主 要 依据 合 同 协 议 书 、 中 标 通 知 书 、 投 标 文 件 及 其 补 充 文 件 、 合 同 条 件 、合 同 附 件 等 。 此 外 , 根 据 设 计 单 位 日 常 管 理 中 出 现 的 不 同 事 项 和由 此 影 响 的 不 同 , 分 别 采 取 不 同 的 处 罚 措 施 , 具 体 见 附 件 1: 设计 单 位 处 罚 条 款 。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考核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