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极具参考价值,如若有用请打赏支持我们!不胜感激!山西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推荐下载】为了加强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技术管理水平,统一施工资料的编制内容和要求,结合山西省的实际情况,山西省有关部门制定了《山西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为了更好的解读管理规程,小编为您整理了对于建筑从业者来说比较重要的两个部分,一是管理规程的基本规定,第二是施工资料的管理职责,供您参考。一、基本规定1、施工资料管理应以工程合同文件、审批文件、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作为依据。2、参建单位应将工程施工资料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施工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3、未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应履行本规程涉及的监理职责。4、施工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填写、收集、整理,并按本规程要求分类组卷。内容应真实可靠、准确、齐全,字迹清楚,且参建各方应按规定进行签字、盖章。5、施工资料应实行分级管理,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施工资料进行全过程管理。建设过程中施工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审核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并按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该项工作。6、施工资料的编制、收集和整理应采用计算机管理,计算机管理软件所采用的数据格式应符合相关要求,软件功能应经过评审并符合本规程的要求。7、施工资料应统一按本规程第5 章、附录 B和附录 C规定的表格填写,本规程未规本文极具参考价值,如若有用请打赏支持我们!不胜感激!定统一表格的,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做出规定。8、执行本规程的各参建单位,应依据现行标准,正确选择并及时修改检验表格中的技术要求,其余部分不得随意更改。9、施工资料不得任意涂改、随意抽撤、损毁、损毁,严禁伪造,对于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故意隐瞒质量隐患而造成文件不符合真实情况的,由有关部门追究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施工资料电子档案的编制应依据施工或监理合同进行,编制范围及要求、验收与移交应符合国标《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 -2014、行业标准《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 117 - 2007的要求。11、施工资料的验收应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施工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二、施工资料的管理职责( 一) 建设单位对施工资料的管理应承担下列职责:1、负责工程准备阶段和竣工验收文件的收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