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评审工作规程第一条 目的设计评审是集团对设计成果的符合性进行控制的重要手段,也是设计控制的重要工作内容,其目的是评价设计的成果满足规定的能力、识别任何问题并提出必要的方法,确保设计成果满足开发项目策划的总体规定
第二条 合用范畴本规程合用于集团在进行开发项目的设计过程中,针对阶段性或最后设计成果所实施的评审活动
集团在具体规划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组织设计评审活动
第三条 职责(一)集团设计管理中心:集团设计管理中心是集团开发项目设计控制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阶段设计评审活动
(二)施工技术管理中心: 施工技术管理中心参加设计评审,从规划布局、空间功效布置、建筑形式、建筑规模等方面提出评审规定
(三)营销管理中心:营销管理中心参加设计评审,从满足客户规定与盼望方面提出评审规定
(四)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参加项目设计评审,从施工技术、工程质量与安全规定方面提出评审意见
(四)成本管理中心:成本管理中心参加各阶段设计评审,从设计阶段提出对项目工程造价控制的规定
(五)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参加各阶段设计评审,从物业管理角度提出对设计成果的评审意见
(六)集团领导小组:集团领导小组参加各阶段设计评审活动,决定设计方案选择,确认设计成果
第四条 设计评审的总体规定(一)设计评审的组织1、集团认为有必要时能够邀请外部专家参加设计评审会议
规划、建方评审集团领导小组参加,其它普通评审有关部门人员参加;2、集团内部设计评审由设计管理中心组织,参加人员为各有关管理中心技术负责人;3、设计评审普通以设计评审会议形式进行,设计单位有关人员参加评审会议并对设计成果进行解释;4、评审会应提前一天告知参加评审的会议人员,评审主持人根据会议意见作出评审结论;5、评审会议要做好评审会议统计,评审主持人订立承认;6、设计评审资料由设计管理中心保存,工程竣工后归入技术档案
(二)设计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