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乡、村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职责、制度 一、乡级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职责 (一)乡级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2、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工作方法,发挥会员带头、宣传、服务、监督和交流的作用,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建立幸福文明家庭;参与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生育关怀、文明单位创建、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等活动
3、反映群众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等方面的请诉,履行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职能,举报违法违纪行为,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4、依照协会章程开展各项活动,定期进行换届;建立完善协会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工作责任制和工作活动制度,做到有章理事
5、指导村级(社区)协会和企业、流动人口协会开展工作
(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工作职责 1、会长、副会长职责 (1)会长代表理事会全面领导协会工作,召集并主持本级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等重要会议,研究解决协会工作的重大问题;负责解决协会组织建设工作经费的落实
(2)副会长履行会长、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确定的职责
2、秘书长职责 负责协会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负责年度工作计划的组织实 2 施,及时向理事会和常务理事反映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二、乡级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制度 (一)学习培训制度 1、积极参加党委、政府和上级协会组织的学习活动和本级组织的学习活动
2、每年对各村协会会长、副会长或秘书长、会员小组长培训不少于 4次,增强他们的协会意识和开展活动的能力
3、培训方法采取以会代训,短时多次集中学习,组织到外地参观学习
(二)会议制度 1、会员代表大会三年召开一次,必要时提前或延期时间不得超过 1年
主要议项:审议批准上届理事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审议批准工作规划,讨论和决定其它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