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7 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促进公益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
第三条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统称会计制度)等,由财政部根据本准则制定
第四条 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事业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社会管理、作出经济决策
事业单位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办(上级)单位、债权人、事业单位自身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第五条 事业单位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第六条 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事业单位各项业务活动持续正常地进行为前提
第七条 事业单位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
会计期间至少分为年度和月度
会计年度、月度等会计期间的起讫 日 期采 用公历 日 期
第八 条 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 作为记 账本位币
发生外 币 业务时 ,应当将 有关外 币 金 额 折 算为人民币 金 额 计量
第九 条 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 采 用收 付 实 现 制;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采 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由财政部在 会计制度中具 体 规定
行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的,由财政部在相关会计制度中规定
第十条 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或者费用
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章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的情况和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第十三条 事业单位应当将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