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内部培训师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内部培训师队伍的管理,促进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推动高素养员工队伍的建设,根据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和《人才队伍建设“十一五”规划纲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系统各企业
第三条 集团公司内部培训师(以下简称培训师)是指集团公司内部拥有丰富实践经验和专业理论,能够根据企业生产和经营需要,结合经济和技术进展要求,掌握并运用现代培训理念和手段,策划开发培训项目,制定实施培训计划,并从事培训咨询和教学活动的人员
第四条 坚持统一标准、分类分级、注重培育、动态管理的原则,逐步建立一支专业种类齐全、素养优良、掌握培训技术的培训师队伍,以满足企业内部知识、技能、经验传授与共享的需要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五条 培训师按其培训领域分为经营管理、专业技术、生产技能三类
按其培训水平和影响的广泛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3 个等级
第六条 一级培训师的基本申报条件 (一)热爱培训工作,完全掌握、深刻领悟集团公司企业文化理念,并身体力行、积极传播
(二)在某专业(工作)领域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在行业内得到认可,具有一定影响力
(三)有极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传授能力,能利用多媒体授课
(四)一般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技师技能等级,具有 5 年及以上本专业(工种)或相近专业(工种)工作经验
第七条 二级培训师的基本申报条件 (一)热爱培训工作,掌握、领悟集团公司企业文化理念,并积极传播
(二)对所从事的专业(工种)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一定的理论水平,在集团公司内得到认可
― 1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三)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传授能力强,能利用多媒体授课
(四)一般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具有 5 年及以上本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