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 职责1.1 存在职业危害的单位应当设置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或指定某部门负责该项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1.1.1 制定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1.1.2 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1.1.3 统计、掌握本单位从事职业危害岗位作业人员情况、数量;1.1.4 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1.5 对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员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1.1.6 及时了解、掌握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情况;1.1.7 定期组织召开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会议,讨论解决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2 人事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职业健康体检,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职业病患者的诊治和管理工作。1.3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子公司总经理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2 管理内容和工作程序2.1 职业病预防管理2.1 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2.1.1 公司安委会对全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统一领导,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2.1.2 可能存在职业危害的单位,其工作场所应符合有关职业卫生标准,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立检测或报警装置,现场配备急救用品,保证应急疏散通道畅通。2.1.3 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应采纳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从业人员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2.1.4 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单位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2.1.5 采购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化学品、含有放射性物质的设施,必须向生产单位索取中文说明书。按要求加强防护,并到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备案。2.1.6 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应严格执行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产和使用。2.1.7 各单位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先行告知。员工在履行已订立的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