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10~500kV 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1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P62备案号:4014—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PDL/T 5092—1999P110~500kV 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Technical code for designing 110~500kV overheadtransmission line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1999-08-02 发布 1999-10-01 实施前 言 本规程是对原水利电力部 1979 年 1 月颁发的 SDJ3—79《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的修订
2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本标准较修订前的标准有如下重要技术内容的改变: (1)原规程适用于 35~330kV 架空送电线路设计
根据 1990 年3 月 30 日(90)电规计字第 16 号文《关于寄发 1990 年度电力勘测设计标准化科研和情报计划项目的通知》和 1991 年 7 月 22 日电规送(1991)22 号文〈《220~500kV 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修订大纲》审查意见〉的要求,将规程范围调整为 110~500kV 架空送电线路设计
(2)70 年代开始建设 500kV 线路,迄今已有 10000 多公里,历次专业会议的暂行规定及其补充、修正经过多年实践验证,其成熟的部分本次规程修订时已予采纳
(3)结构部分参照国内外广泛采纳的极限设计理论作了相应修改,在与原规程基本衔接的条件下与国内其它土建规程相协调
(4)原规程中某些不符合当前生产要求的章节条款,已予删除或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修改
本标准实施后,SDJ3—79 即行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附录 D、附录 E、附录 F 和附录 G 均为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