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 年上海黄浦法院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前言 上海黄浦、外滩竞辉、金融领航、万象更新
黄浦、卢湾两区撤二建一以来,黄浦法院在区委领导下,在区人大以及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准确把握司法服务金融进展的功能和定位,为保护金融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创建良好的法治环境
特别是 2024 年 3 月 1 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施行和 2024 年 8 月 31 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进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68 号]发布之后,针对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频发的现象,结合我院审判实践中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的多样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特点,为更加充分地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引领和法律规范黄浦区融资租赁行业的有序进展,进一步培育融资租赁行业这一金融新高地,有必要对融资租赁合同案件进行汇总和讨论
最近,我院特地对融资租赁合同案件的审判进行了选择、分析和梳理,合成一个案例集,供审理融资租赁案件的法官、金融监管机构的人员、融资租赁公司工作人员以及相关行业人员进行对比、讨论和参考
承租人破产对合同解除权之影响 2
第三人代付约定之法律性质的认定 3
出租人要求加速支付全部租金的法律要件 4
融资租赁出租人对诉讼请求的选择权 5
名义留购价制度下融资租赁物残值的司法判定 6
回购型融资租赁中保证金性质甄别及回购价格的确定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7
租赁期内租赁物完成物权登记不能对抗所有权约定 1、承租人破产对合同解除权之影响 【要旨】 遇承租人进入破产程序的案件,应根据《企业破产法》之规定解决合同解除相关法律后果问题
【案情】 2024 年 5 月 15 日,甲租赁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乙公司以融资租赁形式租赁甲租赁公司所有的钻孔机五台,乙公司须每月向甲租赁公司支付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