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四、简答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2004-2005-1 1.刑事诉讼有哪些特点
答:刑事诉讼的特点有: (1) 刑事诉讼必须由法定的专门机关主持进行,其他国家机关无权进行
(1 分) (2)刑事诉讼活动必须是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
(1 分) (3)刑事诉讼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即必须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
(1 分) (4)刑事诉讼活动的内容是解决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犯了什么罪,是否应当受到刑事处罚,处以什么样的刑罚的问题
(2 分) (5)刑事诉讼必须是在特定的诉讼形式下进行
(1 分) (6)刑事诉讼的目的是通过准确、及时、合法地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从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顺利进行
(2 分) 2.试述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内容及其在适用上应受的限制
答: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罚的审判原则
(3 分) 上诉不加刑并不意味着在任何情况下,第二审人民法院都不能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1 分)在人民检 察 院提出抗 诉或自 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中 ,第二审法院就 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
(4 分) 3.简述简易 程序法庭 审判的特点
答:简易 程序法庭 审判的特点是: (1)审判员 一人独 任审判
(1 分) (2)公诉案件检 察 人员 可 以不出庭
(1 分) (3)法庭 调 查 、法庭 辩 论 程序简化
(2 分) (4)简易 程序可 以变 更 为 第一审普 通程序
(2 分) (5)具 有不同 于 普 通程序的审理期 限
(2 分) 4
被监 视 居 住 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 守 哪些规定
1.被监 视 居 住 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 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