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 法 分 论 与刑 法 总论 的关系: 刑 法 学 体 系 由 刑 法 总 论 和 刑 法 分 论 两 大 部 分 构 成 。 刑 法 总 论研 究 刑 法 的 宏 观 理 论 问 题 和 刑 法 总 则 规 范 的 基 本 原 理 与 共 性 问 题 ;刑 法 分 论 则 研 究 刑 法 分 则规 范 和 具 体 犯 罪 的 理 论 与 实 践 问 题 。刑 法 总 论 和 刑 法 分 论 的 关 系 是 一 般 与 特 殊 、抽象与 具 体 、共 性 与 个性 的 关 系 。 刑 法 分 论 不仅受到刑 法 总 论 的 指导和 制约,同时也对刑 法 总 论 具 有重要的 作用。 2. 犯罪的分 类排列: 我国刑 法 典分 则 对犯 罪 采用简明的 分 类方法 依次规 定有 10 章即 10 类犯 罪 :危害国家安全罪 ; 危害公共 安全罪 ;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 侵犯 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 侵犯 财产罪 ; 妨害社会管理 秩序罪 ; 危害国防利益罪 ; 贪污贿赂罪 ; 渎职罪 ; 军人违反职责罪 .这类犯 罪 的 分 类及排列构 成 了我国刑 法 典分 则 的 体 系 。 3.犯罪分 类排列的意义: (一 )在立法 方面 ,通 过 犯 罪 的 分 类排列,建 立科 学 的 刑 法 分 则 体 系 ,表 明立法 者 对各 种 犯 罪 性 质 的 认 识 和 刑 法 保 护 的 价 值 取 向 ,体 现 刑 法 打 击 犯 罪 的 重点 所 在。(二 )在司 法 方面 ,犯 罪 的 分 类排列,有助 于 司 法 工 作者 较 为 准 确 地 认 识 各 类犯 罪 的 基 本 特 征 ,把 握 各 类各 种 犯 罪 的 危害程 度 ,区 分 类罪 之 间 及具 体 犯 罪 之 间 的 界 限 ,正 确 地 适 用刑 法 。 (三 )在刑 法 理 论 研 究 方面 ,犯 罪 的 分 类排列,有利于 理 论 上 探 讨 和 阐 释 各 类各 种 犯 罪 的 立法 意图 、一 般 特 征 和 危害程 度 ,有利于 对类罪 和 个罪 的 深 入 研 究 ,有利于 为 司 法 实 践 中 正 确 定罪量 刑 提 供 理 论 上 的 指导。 4.罪状,是 指刑 法 典分 则 罪 刑 式 条 文 对具 体 犯 罪 的 基 本 构 成 特 征 的 描 述 。 罪 状 分 为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