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城中村”改造及开发流程 “城中村”及旧城改造所涉及的各项目主要包括:确定改造范围、选定参与企业、行政审批、实施拆迁、开工建设等主要步骤。 前期工作主要包括: 一、 确定改造范围. (一)从政府及相关部门获取城中村及旧城改造计划,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对接,取得相关城中村及旧城改造相关授权、批复等文件。 (二)根据实际需要负责向城改办购买1:500 及1:1000 现状地形图(所购地形图必须扩大到拟改造范围边界外50—100 米),明确项目范围,做到项目范围清楚,地界明确。 1、提出地形图购买申请,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将购图申请报送至总经办备案后上总经理办公会讨论,过会批准后方可进入购买程序。 2、选定地形图出售公司,拟定购图合同初稿后报公司风控部及总经理办公会批准通过后,负责签订购图合同并按时取得相关地形图。 二、根据项目实际需要,选定社会投资人。 (一)拟写选定社会投资人相关请示,并报送公管办。 (二)负责接洽招投标代理公司,草拟招标代理合同并报送公司 2 风控部审核、修改及获得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与招标代理公司签订招标代理合同。 (三)待招标代理公司提交工作成果后,审核参与企业资质。 (四)通过与中选社会投资人接洽并签订相关合同及协议,并组织相关资料报送招监办及其他相关部门备案。 三、城中村及旧城改造项目土地组件报件工作 政府部门报批流程: 主要分为4 个工作阶段: 第一个阶段:按批次用地报国务院审批,这个阶段主要是地方向国务院报批阶段,此阶段实施主体为政府相关部门。 第二个阶段:编制实施方案报省政府审批,已纳入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的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方案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编制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实施方案上报省政府审批 报批所需资料 1、区政府报市政府的请示文件。 由 区 政 府 编 制 实施 方 案 上报 市国土资源局审查提出意见上报 市政 府 审核上报省政 府 省国土资源厅审查 省政 府 批准实 施 3 2、区国土资源分局报区政府的审查意见。 3、建设用地《一书三方案》(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表。 4、拟征收土地分类面积、权属汇总表及拟供地项目说明(区国土资源分局盖章)。 5、市辖区范围内自行补充耕地的耕地开发验收文件,经省国土资源厅同意的跨州(市)委托补充耕地的补充耕地协议,及被委托补充耕地的验收文件。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