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岩土工程勘察专业技术问答 江苏省建设厅审图中心—2005.6 (一)一般要求及天然地基(共26条) 1.低层、多层、中高层建筑采用天然地基时,按 GB 50021第4.1.11.3条、第 14.3.3.4条及编制深度第 3.3.4.2条三条款,均应评价地基的均匀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未提出地基均匀性评价的标准,相当部分勘察报告对此均未作评价,审图时如何下结论? 答:《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范》JGJ-2004 第 8.2 节“天然地基评价”中对不均匀地基提出了三条判别标准,便于岩土工程师掌握。有些同志指出,GB 50021 中未提出地基均匀性评价标准,施工图审查时如何下结论,意即为不按 JGJ 72-2004 三条标准评价均匀性是否不符合规范标准。 GB 50021 规范是国标,内容涉及面广,原则性强,第 4.1.11 条之 3 等条文,提出了地基均匀性评价,在其它一些条文如勘察孔间距,采取土试样的数量等方面多与地基均匀程度有关,勘察报告应评价地基均匀性,才能满足规范要求。 2.GB 50021第 4.1.11条第 1款,要求搜集有关工程和建筑场地的资料,由于勘察时设计尚未达到一定深度,搜集资料会有困难,很难搜集到位。审查时如何掌握尺度,是否应列入违反《强制性条文》? 答:收集资料,了解工程性质是很重要的一项工作,但目前有些2 勘察人员不够重视,今后应予以注意。有时收集资料会遇到困难,如建筑总平面图上没有坐标和地形,基础形式的埋置深度尚未最后确定,荷载性质和大小尚不清楚,但基本资料要具备,如建筑总平面图、层数、拟采用的基础形式和埋深等,否则详勘工作难以布置。如详勘后设计数据有重要改变,业主应委托进行必要的补充勘察。 3.JGJ 72-2004第10.3.1条第1款的规定,勘察报告主要图件及附件应包括岩土工程勘察任务书,是否一定要提供任务书,审图时如何掌握? 答:这一条是“应”包括的主要图件及附件,既是“应”就一定要提供,否则,是不符合规范的,应通知补齐。当业主、设计单位未能提供任务书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4.GB 50021第4.1.16条第1款“„„,对无特殊要求的其他建筑物可按建筑物或建筑物群的范围布置”,何谓无特殊要求? 答:对无特殊要求的其他建筑物或建筑物群的范围布置勘探点,所谓“特殊要求”,如工业厂房建筑的烟囱或高耸构筑物、重大设备基础,高层建筑层数、荷载和建筑体形变异较大位置处以及电梯井等。 5.按方格网布孔造成部分单体建筑范围可能无勘探点,是否合理?如不同单体采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