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岩土工程勘察专业技术问答 江苏省建设厅审图中心—2005
6 (一)一般要求及天然地基(共26条) 1.低层、多层、中高层建筑采用天然地基时,按 GB 50021第4
3条、第 14
4条及编制深度第 3
2条三条款,均应评价地基的均匀性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未提出地基均匀性评价的标准,相当部分勘察报告对此均未作评价,审图时如何下结论
答:《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范》JGJ-2004 第 8
2 节“天然地基评价”中对不均匀地基提出了三条判别标准,便于岩土工程师掌握
有些同志指出,GB 50021 中未提出地基均匀性评价标准,施工图审查时如何下结论,意即为不按 JGJ 72-2004 三条标准评价均匀性是否不符合规范标准
GB 50021 规范是国标,内容涉及面广,原则性强,第 4
11 条之 3 等条文,提出了地基均匀性评价,在其它一些条文如勘察孔间距,采取土试样的数量等方面多与地基均匀程度有关,勘察报告应评价地基均匀性,才能满足规范要求
2.GB 50021第 4
11条第 1款,要求搜集有关工程和建筑场地的资料,由于勘察时设计尚未达到一定深度,搜集资料会有困难,很难搜集到位
审查时如何掌握尺度,是否应列入违反《强制性条文》
答:收集资料,了解工程性质是很重要的一项工作,但目前有些2 勘察人员不够重视,今后应予以注意
有时收集资料会遇到困难,如建筑总平面图上没有坐标和地形,基础形式的埋置深度尚未最后确定,荷载性质和大小尚不清楚,但基本资料要具备,如建筑总平面图、层数、拟采用的基础形式和埋深等,否则详勘工作难以布置
如详勘后设计数据有重要改变,业主应委托进行必要的补充勘察
3.JGJ 72-2004第10
1条第1款的规定,勘察报告主要图件及附件应包括岩土工程勘察任务书,是否一定要提供任务书,审图时如何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