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2024 年,国家和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法律规范(2024 年版)》在原有基础上新增个别服务项目,扩大部分项目的服务对象和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补助标准,合理制定各项指标。为法律规范开展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保障按时完成 2024-2024 年总的目标任务,依据《安徽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施意见》和新版服务法律规范相关内容与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服务对象和内容在全县城乡范围内,对常住居民提供各项免费公共卫生服务。2024 年,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立与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II 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0-6 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等。其中儿童健康管理目标人群从 0-3 岁扩大到 0-6 岁,并增加口腔检查等服务内容,卫生监督协管为新增服务项目。二、具体目标任务和执行时间1、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立与管理按全国统一标准,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等人群为重点,在自觉自愿基础上,为辖区内城乡常住人口建立居民健康档案。2024 年,建档率城市和农村地区应分别达到 55%、35%。积极推动健康档案信息化建设,法律规范化电子档案建档率应达到 50%,及时补充和完善健康档案,探究电子健康档案与电子病历之间的有效衔接,发挥健康档案在疾病控制和人群健康管理中的作用。2、健康教育2024 年,通过增加健康教育服务内容,提高服务频次,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服务,使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晓率分别达到 82%、72%以上。3、预防接种为全县所有适龄儿童免费提供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服务,逐步缩小城乡和地区间预防接种服务差距。2024 年,以街道、乡镇为单位应种儿童建证率应达到 95%,所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亦应达到 95%以上。4、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继续完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监测报告与处理机制,要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按规程报告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监测辖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分析、处置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相应处理,保障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行。卫生监督机构依法针对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进行全程监督,保障各项处理措施依法落实到位。2024 年,要求全县法定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