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 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为仔细贯彻落实卫生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法律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卫规财发〔2024〕7 号)、《关于印发<进一步法律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卫规财发〔2024〕59号)和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卫药政发〔2024〕78号)、《贵州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24—2024 年)》(黔府发〔2024〕32 号)和《关于印发<2024 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通知》(黔卫发[2024]13)文件精神,做好 2024 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法律规范药品购销行为,建立药品购销新秩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第二条 遵循原则(一)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以省为单位网上药品集中采购;(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利民;(三)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四)坚持依法、统一、法律规范、简捷、高效。第三条 基本目标进一步法律规范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药品,实行公开招标、网上竞价、集中议价和直接挂网(包括直接执行政府定价)采购,控制药价虚高,实现全县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同药同价, 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努力构建药品购销新秩序,探究建立科学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第四条 组织机构(一) 药品集中采购领导机构: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县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县卫食药监局)、监督组(在县政府纠风办)、仲裁组(在县政府法制办),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全县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审定涉及全县药品集中采购的重大事项。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全县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县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监督组负责对全县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受理有关药品集中采购活动中的举报、投诉,对改进和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县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仲裁组负责受理和协调处理全县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