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工器具管理办法 - 0 - 工器具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加强运行工器具的管理,杜绝因生产工器具短缺、损坏、失效造成人身伤害、操作失误和延误等问题,制定本办法。 2 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办法规定了发电分场工器具、仪器仪表的存放、使用、补充、报废以及工器具管理的职责、考核方法。 2。1 定义 2。1.1 运行工器具:运行工器具是指生产岗位人员进行设备运行操作、设备巡检使用的小型工器具和仪器仪表。内容包括: 1)仪器、仪表:如万用表、摇表、钳型电流表、红外线测温仪、红外热成像仪、测振表、振动分析仪、超声波检漏仪等。 2)安全工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棒、高压验电器、携带式接地线、携带式行灯变压器、接线盘(包括漏电保安器)、梯子、防坠器、安全绳、登高板、脚扣、防毒面具等. 2.1。2 一般工器具:用于生产检查、操作中的各种工器具.如:手电筒、听针、扳手、钳子、螺丝刀等。 2.1.3 运行工器具又可分为公用工器具和个人工器具: 1)公用工器具是指由 部 门 、运行控 制室 及运行班 (组 )公用的工器具。 2)个人工器具是指生产岗位人员由 于工作需 要发给 个人保管、使用的工器具。 2。2 工器具的配 置 定额 、审 批 2.2。1 运行工器具的配 置 定额 根 据 生产岗位操作工作需 要由 各专 业 编 写 。 (完 整 )工 器 具 管 理 办 法 - 1 - 2.2.2 根 据 公 司 运 行 工 器 具 的 配 置 定 额 , 在 现 有 工 器 具 不 足 时 由 各 专 业 专工 按 物 质 需 用 申 请 程 序 提 出 申 请 。 2。 2。 3 在 定 额 范 围 内 且 不 构 成 固 定 资 产 的 生 产 工 器 具 计 划 由 部 门 主 任 批准 , 在 定 额 范 围 外 或 构 成 固 定 资 产 的 运 行 工 器 具 计 划 由 部 门 主 任 审 批 , 生产 副 总 经 理 批 准 . 2.3 运 行 工 器 具 的 领 用 、 发 放 2。 3。 1 运 行 工 器 具 的 发 放 根 据 运 行 工 器 具 的 配 置 定 额 进 行 。 各 部 门 专 业专 工 归 口 管 理 本 专 业 的 专 用 工 器 具 、 公 用 工 器 具 和 量 具 ,负 责 向 计 划 与 市场 营 销 部 办 理 领 换 手 续 ; 个 人 工 器 具 由 本 人 持 工 器 具 领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