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服务计划及服务保障措施 工程监理服务计划及服务保障措施服务计划以委托监理合同、工程建设合同、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技术规范与标准、项目建设单位需求为依据,通过“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的手段,协助业主方全面地进行项目管理、提供技术咨询,对项目承建方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指导、评价,并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和合同措施,确保建设行为合法、合理、科学、经济,使建设进度、投资、质量达到建设合同规定的目标。服务贯穿于工程准备阶段、工程设计阶段、工程实施阶段、工程验收阶段等全过程。 服务保障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力与责任。 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做好记录。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发出“工程部分工序暂停指令”,待施工单位改正并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单项工程或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可出具“工程工序报验单”,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合格后,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对于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必须报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签字认可。 监理工程师每周填报“工程周报”。 监理工程师需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催促施工单位执行。 3、人员保证措施我公司将在业主要求的期限内组织投标承诺的人员进场开展监理工作,如确有原因需更换监理人员,我们将事先征得业主同意 , 并 保 证 替 换 人 员 资 质 不 低 于 被 替 换 人 员 的 资 质 和 合 同 的 要 求 。 在 合 同期 内 , 我 公 司 将 采 取 一 切 措 施 保 证 监 理 人 员 的 稳 定 , 以 利 监 理 工 作 连 续 、正 常 进 行 。 如 因 工 程 需 要 或 业 主 另 有 要 求 需 要 增 加 监 理 人 员 的 , 我 公 司 将积 极 调 派 符 合 资 质 要 求 的 监 理 人 员 进 场 。 工 期 保 证 措 施 施 工 单 位 提 交 进 度 计 划 业 主 ( 协 商 ) 同 意 整 改 监 理 审 批施 工 单 位 提 出 延 期 监 理 审 批 延 期 监 督 计 划 实 施 同 意 正 常 影 响 工 期 检 查 执 行情 况 是 有 拖 延 监 理 审 核 施 工 单 位 调 整 进 度 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