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量具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目的:为加强公司工量具管理,保证工量具得到正确使用、维护及保养,杜绝工量具的人为损坏和流失,特规定各类工量具的保管、领用、以旧换新、移交、报废程序,最终达到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目的。 2、适用范围:公司各类工量具 第二章 工具发放标准的制定 1、操作工具的领用标准与最低使用期限由技术部统一制定与调整; 2、以上标准见制度后附件。如果各标准需变动时,必须由使用部门向原制定部门提出,原制定部门修订后向各部门重新下发。 第四章 工具的领用、更换及退还 1、工具领用条件: A 、操作工具首次领用,必须是在领用标准范围内;换领必须以旧换新。 2、工具领用程序: A 、工具为首次领用时,领用部门填写“领料单”,注明用途和领用人,交部门负责人签准后,交仓库保管员领料。 B、以旧换新领料时,使用部门应填写“领料单”,取旧工具到仓库换领。同时登记新工具并由领用人签字确认,方可发料。 C、原工具丢失或在最低使用限期内损坏,按第五章规定赔偿后方可再重新领用。 3、工具交接或退还 A、有如下情况: a. 调任交接。部门内或部门间人员调动,都应报综合部。综合部除办相应人事调动手续外,应发给调动人员“工作移交清单”一份,各工具应由库房保管员/库房主管确定移交、退库还是继续使用并签名。调动人员持表与工具卡到业务与行政仓库,请保管员核对,做如下处理并签名确认。 Ⅰ 如移交,则在原保管人工具卡上注明转**人,接交人应取其“ 工具卡”交仓库填写并由接交人签字确认; Ⅱ 如退库,按以下B 退库手续办理; Ⅲ 如继续使用,则“工具卡”上相应项目不做变动,但工具卡上改变部门或岗位名称,业务与行政仓库统计表中,“部门”与“岗位”上做相应变动。 b. 离职退还。人员离职,在其填写“离职单”的同时,由人力资源处负责发给其“工具移交表”一份,到内勤处取“工具卡”填写,部门负责人确定其工具是移交给接任人员还是退还仓库并签名。离职人员持表与工具卡到业务与行政仓库,请保管员核对,做如下处理并签名确认。 Ⅰ 如移交,则在原保管人工具卡上注明转**人,接交人应取其“工具卡”交仓库填写并由接交人签字确认; Ⅱ 如退库,按以下退库手续办理; Ⅲ 如工具限期内损坏或遗失,应按第五章规定赔偿后,仓库人员方可签名。 B、退库手续 a. 办工家俱及资讯工具需要退库时,由工具保管人办理红字“领料单”,与“工具卡”一并送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