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的实施意见(行教发〔 2010 〕37 号)各中心、乡镇中学、县直单位、民办学校:为提高我县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水平,增强广大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更好更快地培养创新人才,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我县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的基本含义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是指在原有学校建制的基础上,增加和强化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功能,使每个中小学校既是学生学习成长的摇篮,同时也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基地
校长是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的校长,教师是学员
建立学校与教师专业发展的管理制度,使教师的专业发展成为学校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提高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教师终身学习制度
二、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的重要意义(一)基础教育的全面发展迫切需要具有终身教育思想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随着基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小学校办学条件逐步改善,而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偏低和基础教育发展不均衡的问题日益突出
(二)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是教师队伍自身发展的需要
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能有效解决中小学教师队伍中长期存在的“学非所用”、“用非所学”弊端,将教师专业发展牢固建立在以校为本基础上,从而实现个人发展和学校教学需要两者紧密结合
同时,随着新课程改革进一步深化,对广大教师的教育思想、教育观念、知识结构、教学方式和教学手段等也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
为此,努力提高中小学教师学科专业化、教育专业化和职业伦理专业化水平,是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必由之路
(三)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是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制度不断深化改革的需要
面对全面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迫切要求,以及教师专业化改革潮流的冲击,构建现代化高效的教师终身学习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的基本原则、基本内容和基本形式(一)基本原则教师自我发展要求与学校教育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