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成品保护作业指引1、目的成品保护是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提升工程品质、控制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手段,为了规范工程成品保护行为,加强工程成品保护工作,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作业指引
2、适用范围凡公司开发建设的所有工程
1 工程总监:3
1 参与项目品质影响较大工程的成品保护实施情况的评审;3
2 工程管理部3
1 参与工程成品保护方案的制定、审核,最终方案的备案管理;3
2 负责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全过程的成品保护措施的实施;3
3 负责成品保护方案的技术支持;3
3 项目公司工程部3
1 项目经理负责监督、 管理工程项目全过程的成品保护措施的实施,在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应有工程成品保护条款
2 项目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在施工全过程中负责监督、指导施工单位按照审核通过成品保护方案的实施
4 总承包(专业分包)单位3
1 总包单位负责按照工程特点编制《成品保护作业指导书》,报监理、建设单位;3
2 总包单位项目部负责编制《项目工程成品保护实施细则》,报项目监理部;3
3 项目经理负责工程项目全过程的, 成品保护措施的实施和全过程成品保护的日常维护工作
4 各专业分包单位 均应建立成品保护责任体系,采取有效措施对需要进行防护的半成品、成品进行有效的防护
负责所分包范围内的施工全过程成品保护工作,同时负责维护其他分包单位的成品保护设施的完整性;3
5交叉施工作业区, 总承包(各专业分包) 单位在对己方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的同时,不得因措施不当对本施工区域内其他施工单位的成品、半成品及设备产生损坏和污染
6已经办理中间交接的作业区域的成品保护责任由后续施工单位承担,但交工单位有检查和监督的责任
7由于保护措施不力造成损失由责任单位承担,同时要追究责任单位的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