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基本要求1
1 本规定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设备检维修中的动火作业
2 本规定所称动火作业,是指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酷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主要包括:a)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b)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c)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破拆地面等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d)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e)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3 本 规 定 所 称 易 燃 易 爆 场 所 , 是 指GB50016、GB50160、GB50074 中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乙类区域的场所
4 动火作业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盲板抽堵等特别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2 分工与职责2
1 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是动火作业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方案及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 企业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审核吹扫、处理方案(含盲板图);组织现场盲板加、拆的检查确认工作;督促协调动火及作业环境气体采样分析工作
3 企业设备(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审核安全作业方案,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落实专业安全措施;负责组织、协调盲板加、拆工作,参加现场盲板的检查确认;负责组织、协调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 动火作业部位所在单位,负责制定动火作业方案及工艺吹扫处理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负责作业现场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监护等工作
5 动火作业人职责2
1 动火作业人应持有有效的本工种作业证
2 动火作业人应严格执行“三不动火”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