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煤炭买卖合同出卖人:徐州凯翔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买受人:达拉特旗茂鑫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规格、交(提)货时间、数量 签订时间:2024 年 月 日收货人名称发站到站品种规格质量指标要求交(提)货时间、数量(kg)全年合计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舵落口新疆煤全水分≤8%123456789101112含硫分<1%600060006000低位发热量:6000 大卡/千克干燥无灰基挥发份≥20%二、运输、交(提)货方式:双方在舵落口货场交货。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1、 计量:以舵落口车站轨道过衡为准。2、 质量:以买受人化验结果为准。出卖人若对化验结果有异议,则双方在三日内共同采样,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化验,并以此为依据。3、 煤炭单价及执行期:本合同约定到场价实行一票结算,交接煤单价为 0.162 元/卡,全部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价格如有变化以买受人书面传真,双方确认为准。4、 货款、运杂费结算:先行以买售人打入出卖人的余款为结算款。四、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有关条款规定执行。五、约定事项:煤炭各个质量指标每天一结算。1、 扣罚标准:低位发热量以 6000 大卡/千克为基数,发热量≥5500 大卡,按 0.162 元/卡结算,发热量<5500 按 0.160 元/卡结算。2、 挥发份原则不能低于 20%,每低 1%扣 2 元/吨。3、 硫份以 1%为基准,硫份≤1.5%不扣罚不奖励,1%<硫分≤1.5%每超 1%个硫分扣 5 元/吨,硫分>1.5%的拒收。4、 发热量<5000 大卡,双方协商。5、 买受人有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六、合同有效期 2024.10.11—2024.12.31七、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本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卖人买受人出卖人名称:开户银行:账号:买受人名称:开户银行:账号: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纳税人登记号:邮政编码:电话: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纳税人登记号:邮政编码: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