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起草部门:起草人:审核人:批准人:起草日期:批准日期:生效日期:版本号:分发部门:发放编号:变更记录:变更原因: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1
目的:确保向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购进合格的药品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法律规范》
范围:适用于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
1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概念4
1 “首营企业”指购进药品时,与本公司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
2 “首营品种”指本公司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含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等)
2 凡是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都必须经过审核
3 首营企业的审核4
1 应向供应商索取下列资料:(1) 《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2) 企业营业执照(3) 质量保证协议(4) 经营企业 GSP 证书(5) 印章印模(6) 供货单位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并留存加盖供货方原印章的复印件
2 审核要求(1)审核所提供的证照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有效
(2)对首营企业资料审核还不能确保其质量保证能力时,应组织进行实地考察,并重点考察其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满足药品质量的要求等
3 审核流程由采购员负责收集首营企业资料,将资料交于开票员,由开票员在电脑上填报“首营企业审批表”,同时编排企业编码,编制规则参照《企业编码规则》文件
资料经采购部经理和质量管理员审核确定其法定资格及质量方面无不良信誉后,报质量副总批准
审批完成后由开票员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与首营企业资料一并整理装订,每月将整理好资料移交质量管理员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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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审核合格的企业经质量副总审核批准后,方可成为公司合格的供应商
首营企业资料由质量管理部归档保存,归入供应商档案
4 首营品种的审核4
1 应向供应商索取下列资料:(1) 药品 GMP 证书(2) 药品注册批件(3) 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