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武汉中央文化区 K-6、K-7质量管理评价制度为加强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法律规范公司与分公司工程质量行为,提高全公司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水平,依据公司《质量管理手册》要求,公司制定了《公司及分公司工程质量检查人员考核办法》,项目将结合实际仔细贯彻落实
一、考核方式 工程质量检查人员考核,主要实行两个方式进行
一是日常监督检查
重点对每次月度考评较差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道工序的质量按标准进行跟踪检查和考核;二是对即将竣工验收的项目
组织公司、分公司质量监督部门,按设计要求和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法律规范、地方标准分专业逐项进行验收,形成质量评定结果,并对每个质量检查员形成一个客观评价
二、考核办法 1、根据本考核办法对坚持质量标准、严格施工程序、按期优质完成的项目将给予质量检查员通报表扬和相关奖励,并列入考核成绩内(优良记录); 2、实行工程质量检查公示制,对施工过程中出现 1 次严重质量问题的挂黄牌,并限期整改
出现 2 次严重质量问题的挂红牌,同时,对问题进行分析,确因现场质量检查员失职造成的,扣罚质量检查员当月工资总额的 30%,列入考核成绩内(不良记录)
并重新审定质量检查人员的任职能力; 3、对工程出现质量事故的项目直接挂红牌,根据《质量管理手册》中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制度程序进行调查,查明原因、提出纠正预防措施,并限期整改
同时,对问题进行分析,确因现场质量检查员失职造成的,对现场的质量检查员扣罚当月工资,列入考核成绩内
并重新审定质量检查人员的任职能力; 4、采纳不合格材料施工,由公司分公司质量保证部门责令其返工,并处以已完工作量 1倍的罚款
已知材料有质量问题不报告,擅自使用的,现场质量检查员没有制止的,扣罚质量检查员当月工资总额的 50%,列入考核成绩内
并重新审定质量检查人员的任职能力; 5、对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隐瞒不报的除通报外,对现场质量检查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