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石方工程的主要分项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1
平整场地工程量计算
平整场地是指工程动土开工前,对施工现场正负30cm 以内高低不平的部位进行就地挖、运、填和找平
其工程量按建筑物底面积外围外边线以外,各放出2m 后所围的面积计算
按以下公式计算; S 平整场地=S 底+2 *L 外+16 式中 S 平整场地——平整场地的面积; S 底——底层的建筑面积; L 外—外墙外边线总长, 16——四个角的正方形面积之和=4X2X2, 2.原土碾压及填土碾压工程量计算
(1)原土碾压,是指挖至原土后对原土进行碾压
工程量按槽、坑的底面积计算
(2)填土碾压,是指挖至原土后分层回填碾压
工程量按槽、坑底的面积乘以填土厚度,以 m 3体积计算
3.人工挖地槽工程量计算
人工挖地槽是指槽长大于等于槽宽3倍,且槽底宽度小于等于3m
槽长 L>3*槽宽 B 槽宽 B≤3m 凡满足以上条件者为挖地槽,其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m 3)体积计算
V=(B+2C+KH)*L*H 式中 V——挖地槽的体积; B——地槽中基础或垫层的底部宽度; K——坡度系数,按表4.2.1选用,放坡时,交接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 C---工作面宽度,根据基础材料按表4.2.2中规定选用, H——计算地槽放坡深度,室外地坪标高到槽底或管道沟底的深度(决定是否达到放坡的深度); L——地槽的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线的长度计算
挖管道沟槽时,槽长按管道的中心线长,沟底的槽宽按设计规定计算,无规定者,按教材表4.2.4规定宽度计算,不再另加工作面宽度
按表4.2.4计算管沟土方工程量时,各种井类及管道(不含铸铁给排水管)接口等处需加宽而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行计算,但底面积大于20㎡的井类所增加的工程量并入管沟土方内计算
铸铁给排水管接口等处土方增加量,按铸铁管道沟槽土方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