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培训生(管培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支持 系转型发展,有效牵引各产业集团及重点转型公司工作,优化 系人力资源力量,需要引进大批德才兼备,教育背景完整、专业知识结构清晰的年轻人进行 系智慧优势打造,保证基层储备及腰部中坚力量支持,为产业集团及一线公司培养优秀的中高层管理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控股公司、各产业集团招聘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管理培训生/管培生
第二章 招聘 第三条 招聘单位 管理培训生招聘由控股公司主导,管培生招聘由各产业集团主导,每年引入优秀应届或择业期内毕业生,由领导力学院统一进行培训,招聘主导单位制定培养计划并进行管理
第四条 招聘要求 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学校及专业要求:国内985、211 高校统招应届或择业期内毕业生,学校的优势学科,成绩优秀;国外名校重点专业,视野开阔,外语口语流利
第三章 培养 第五条 培养方向 管理培训生:控股公司主导,为产业集团培养中层骨干、高级 管理人员
管培生:产业集团主导,为一线公司培养业务 团队 负 责 人、营 销 总监 等 业务 骨干
第六 条 培养时 间 管理培训生/管培生培养时 间 不 得 少 于 一年
培养期间内,管理培训生需根据安排,到产业集团或新设业务板块进行锻炼;管培生需根据工作安排到一线公司进行锻炼
第七条 班主任 管理培训生/管培生培养期间以控股公司及各产业集团为班级单位,由控股公司人力资源部、各产业集团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招聘及员工关系经理分别担任本公司及集团内管理培训生/管培生班主任
班主任负责本公司及集团内管理培训生/管培生培养期间,相关书面材料的搜集及整理工作,并辅助导师对管理培训生/管培生进行工作安排
第八条 导师 管理培训生/管培生施行导师制,一人一导师,导师原则上司龄应满足一年及以上,由入职部门负责人指定职能经理(可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