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签定日期: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制定1重庆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代理人(或甲方代表):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重庆市北碚区红朝装饰设计室营业执照号:渝碚天生工商所 5001093026317-1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碚峡路支行银行帐号:864339946408091001注册地址(或办公地址):北碚区碚峡路 130 号(川仪大酒店 16 楼)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黄翠渝联系电话:68289399委托代理人(或乙方代表):联系电话:2工程设计人:联系电话:施工负责人:联系电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一)工程地点:(二)工程套内施工面积:套内 32 平方米 (三)工程内容(见预算表格和设计方案)(四)工程承包方式,采取下列第 2 种方式: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材料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六)工程期限 25 日。开工日期:2008 年 9 月 20 日;竣工日期:2008 年 10 月 14 日。(七)工程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26000 元;金额大写:贰万陆仟元整。(八)合同签订生效后,若要变更施工内容、材料或实际工程量增减,工程价款按实结算。(九)乙方提出的工程报价,不得故意漏项、缺项。(十)工程设计(一)本工程由陈教斌设计,设计方应提供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一式贰份。(二)设计施工图纸应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要求,经双方签字认可。3(三)施工图纸所标示项目与工程报价表所列项目有差异或抵触时,以工程报价表为准。三、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由甲方与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范围等书面通知乙方。四、甲方义务(一)对所装饰装修的工程项目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或已取得了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人的委托,有权对该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委派为甲方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及与乙方接洽,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及工程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事宜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洽。若需更换甲方代表,甲方应提前三日以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