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陵江镇九湾村等荒草地开发项目比选申请书施工4苍溪县陵江镇九湾村等荒草地开发项目比选申请书施工 4项目名称:苍溪县陵江镇白观村荒草地开发项目比选被邀请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正 本日期: 2008 年 1 月 28 日第一部分商 务 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四川嘉陵建筑有限公司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地址: 苍溪县陵江镇滨江路中段成立时间:1990 年9 月1 日经营期限:长期姓名: 汪天春 性别: 男 年龄: 37 职务: 经理系 四川嘉陵建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比选被邀请人:( 盖公章)日期: 2008 年 1 月 28 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汪天春系 四川嘉陵建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侯明钧 为我公司委托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苍溪县九湾村荒草地开发项目 工程的比选活动,委托代理人在比选活动和评比、谈判以及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事务,我及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全部承担其产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手机:单位电话:传真:比选被邀请人:四川嘉陵建筑有限公司(全称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日期:2008年1月28日比选承诺函致:苍溪县国土资源局1、根据你方 苍溪县陵江镇九湾村荒草地开发项目工程比选方案的要求,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文件后,我方的报价为人民币(大写)(RMB¥元)并按本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比选方案,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3、我方承诺我方的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4、我单位作为比选邀请人,对此次比选活动中我方所承诺的条款已经完全明确,也深知所承诺的事项和作出的报价可能给我方带来的风险和后果。如果我方在比选中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中选后因报价低或不执行承诺条款而不履约,愿意承担因此带来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愿意接受监管部门市场禁入等处罚。5、一旦我方中选, 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60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并同意你方所提出的资金支付方式。6、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比选申请书在比选方案的比选须知中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选,我方将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