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阅卷与方法技巧韩冰在讲这个课题之前,我们先探讨一个问题。· 阅卷笔录的重要意义有的律师阅卷时不做阅卷笔录,可能是出于下面的原因: 一、认为材料可以复印,直接在材料上圈圈点点也是一种阅卷的方法;二、有时案件比较简单,看几遍就可以掌握细节。那么,做阅卷笔录有什么意义?我认为,做阅卷笔录这项工作不是无用功,它实际上应从三个方面来理解:一、阅卷笔录是办理案件、看材料这一过程的工作反映;二、阅卷笔录是阶段性的工作成果;三、阅卷笔录还是要保留的档案的一部分。之所以要先讨论这个问题, 是要帮助大家认识到阅卷的重要性。可以不夸张地说,阅卷的程度决定了律师在后面一系列的工作中能做到什么程度。律师在法庭上的表现从何而来?现在审判工作讲效率,一般的小案件并没有给律师多少独立自由发言的时间。 就在这很短的时间里, 律师想要表现自己的基础是什么?仅仅注重法庭上的那小段时间是不够的,这其中相当一部分工作都在于阅卷。我们今天要讲的内容总体可分为三大部分,即:阅卷的目的、 阅卷的方法和阅卷的原则。第一部分阅卷的目的阅卷的目的可以总结为以下六点:(一)了解案情;(二)发现疑点;(三)厘清思路;(四)查找依据;(五)评估目的;(六)协助审理。一、了解案情我们可以从一个案件最基本的要素入手来说这个问题。任何一个案件, 不论民事、刑事,不论简单、复杂,都会具备以下五个要素:时间、地点、人物、事件以及结果。用什么方法了解案件事实?拿到案卷材料后,我们可以尝试列表, 将案件的各要素一一列举。例如:一个含有 3 起事实的案件,可以这样描述案情——事实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结果事实 1 2010.6.20 十月大厦众多阅卷——事实 2 ⋯⋯⋯⋯⋯⋯⋯⋯⋯⋯事实 3 ⋯⋯⋯⋯⋯⋯⋯⋯⋯⋯这样,案情中需要了解的要素缺少任何一个, 通过这样的表格就会很快发现,从而更好地达到阅卷目的。通过阅卷了解了案情以后,我们才能知道下一步动作。看材料的时候要有证据意识。 律师看的材料与证据密不可分, 阅卷一定要看案件材料是否能够成为证据。 工作中我发现的问题主要是, 公检法虽有一套符合自己特点的工作流程, 但这些工作流程不一定符合法律规定,其产生的材料也不一定符合证据要求。这就需要律师从最基础的工作——阅卷中对材料进行筛选,所以做律师一定要有强烈的证据意识。思考:公安机关的办案说明是证据吗?证据的特点是具有合法性、 客观性、 关联性。 案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