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2024 年节能减排低碳进展行动方案》 2024-2024 年节能减排低碳进展行动方案 加强节能减排,实现低碳进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必由之路。“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的约束性目标,但 2024-2024 年部分指标完成情况落后于时间进度要求,形势十分严峻。为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目标,制定本行动方案。 工作目标:2024-2024 年,单位 GDP 能耗、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逐年下降 3.9%、2%、2%、2%、5%以上,单位 GDP 二氧化碳排放量两年分别下降 4%、3.5%以上。 一、大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 (一)积极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仔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41 号),严格项目管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依法依规全面清理违规在建和建成项目。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在提前一年完成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基础上,2024 年底前再淘汰落后炼铁产能 1500万吨、炼钢 1500 万吨、水泥(熟料及粉磨能力)1 亿吨、平板玻璃 2000 万重量箱。 (二)加快进展低能耗低排放产业。加强对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力争到 2024 年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 GDP 的比重分别达到 47%和 8%左右。加快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进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24〕30 号),组织实施一批节能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工程,完善节能服务公司扶持政策准入条件,实行节能服务产业负面清单管理,积极培育“节能医生”、节能量审核、节能低碳认证、碳排放核查等第三方机构,在污染减排重点领域加快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到 2024 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 4.5 万亿元。 (三)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实行煤炭消费目标责任管理,严控煤炭消费总量,降低煤炭消费比重。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及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上耗煤项目,要严格实行煤炭消耗等量或减量替代政策,京津冀地区 2024 年煤炭消费总量力争实现比 2024 年负增长。加快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地级以上城市大力推广使用型煤、清洁优质煤及清洁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