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一
对所属农民工根据工种进行登记造册,充分掌握农民工实际情况,杜绝工资管理中的欺瞒现象发生;二
在施工作业区内醒目位置公布举报电话三
想方设法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四
公司每月组织计划、工程、财务等部门,对项目部所完成的工程量精确验工计价,确保工程量及工资金额准确属实
项目部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标准未约定或者不明确的,根据不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支付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抵付
项目部应当每月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根据约定工资结算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应当每月预付工资,预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余额部分到工资结算周期满时一次结清,并足额支付
项目部应当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将农民工工资拨付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代发
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的,应当与银行签订委托代发工资协议,受委托银行应当按时将农民工工资拨到其个人账户,农民工持卡或存折支取工资
项目部支付农民工工资应当编制工资发放表,载明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的姓名、支付的明细项目和金额、扣除的项目和金额等事项,办理工资支付的签收手续,并将工资支付记录保存两年以上
项目部因生产经营困难临时无法按期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农民工说明情况,同时就工资支付时间与工会或农民工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 30 日
超过 30 日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视为无故拖欠工资行为
项目部应当在施工施工场地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公示每月工资支付情况、每次工资结算情况,公示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和电话号码
项目部与农民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付清农民工工资和相关费用
工资计发到解除劳动关系之日
实行农民工工资监督员制度
公司指派或者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