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华电新能源进展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风电场备品配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华电新能源黑龙江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各风电场的备品配件管理工作,明确职责,节约支出,有效控制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依据《华电新能源进展有限公司风力发电机组检修管理办法》(A版)和《华电新能源进展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物资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法适用于公司管理的所有风电场,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 责第三条 备品配件管理工作由生产运营部总体负责,财务资产部、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参加定额审定
第四条 生产运营部负责组织事故备品配件和常规备品配件储备定额的核定工作,必要时参加事故备品配件的品质验证
负责大宗备件采购技术协议的签定、备件到货验收
负责备件的购买、定额内物资的补充库存等工作
财务部负责费用的预算及资金控制
第五条 备品配件管理实行风电场现场储备、管理
各风电场储备备品配件的品种及数量,由生产运营部统一核定,并视备品配件的使用情况,对各风电场管理的备品配件进行调配
第六条 风电场负责备品配件的储备定额和备品配件计划的提出,负责全场物资的入库、贮存、出库以及上述过程的标识控制及实施
同时负责保管未出库物资的说明书、图纸、合格证等原始凭证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三章管理内容与要求第七条 定义及分类(一)备品配件是指风力发电场设备的零部件和监控、保护系统的元器件
其中,备品是指发供电设备所必须储备的配件、设备和材料,配件是指为设备检修而准备的零部件
(二)备品配件的分类:根据风电行业生产的特点及备品的重要程度,又可分为事故性备品和消耗、轮换性备品
(三)事故性备品分为:1
配件性事故备品:主要设备(风力发电机和变电站设备)的零部件
这些零部件具有在正常运行时不易损坏,正常检修时不需要更换,但损坏后将造成发供电设备不能正常运行和直接影响主要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