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房地产业行政审批和收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唐政发〔2024〕10 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唐山市房地产业行政审批和收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 2009 年 3 月19 日市政府十三届 22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仔细抓好落实
二 ΟΟ 九年三月二十四日唐山市房地产业行政审批和收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优化房地产业进展环境的意见》(冀政〔2024〕39 号)文件精神,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进展,推动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根据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要求,紧密结合“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全面推行房地产业行政审批和收费制度改革,破除传统思维定式,破除陈旧条框束缚,破除部门利益局限,不断创新管理体制,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提高审批效能,优化房地产业进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房地产业行政审批和收费制度改革,稳步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进展、加快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积极应对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进展;不断推动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改善民生;加快建立权责一致、程序简明、顺畅高效、监督有力的良性运行机制,推动审批型机关向服务型机关转变
三、主要内容 (一)精简审批事项
经过审查清理、调整合并精简,市政府制定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和备案项目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文件另发)
各级各部门要仔细执行市政府公布的审批和备案项目目录,凡未公布的项目一律不得再行审批,每个审批事项只能加盖 1 个审批专用章
已公布的项目,要严格根据标准、条件、时限和承办责任办理;审批过程中,要严格根据市政府公布的审批前置要件,尽量压缩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