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证券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指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为指导证券公司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提高证券公司客户服务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称“协会”)合规专业委员会起草了《证券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称“指引”)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起草背景和过程(一)起草背景建立健全证券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1、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是保护投资者重要制度安排
证监会郭树清主席指出,我国资本市场是千百万人参加的大众市场,一些散户投资者对股市风险没有多少认知,大多数时候是跟随他人,听信消息,追涨杀跌,最后往往形成很大损失
从实际出发,逐步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是从根本上保护投资者的举措
2024 年国际金融危机得出的一个重要结论,就是要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是证券公司创新进展的需要
当前,证券公司正在进行全行业的创新,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将逐步拓展,复杂金融产品将不断涌现
为了更好地管理创新风险,营造良好的行业进展环境,赢得宽阔投资者的信任和支持,证券行业需要加强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标准、程序、方法,确保把合适的金融产品销售给合适的客户
3、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是培育投资者理性投资观念和行为的需要
证券公司向投资者销售适当的产品,实际上是希望投资者能够理性投资
通过法律规范证券公司向投资者销售适当金融产品的标准、程序和方法,引导投资者进行适合其风险承受能力的金融产品投资,有助于培育投资者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和行为
过去几年,证监会、交易所、协会针对某些具体市场、具体业务、具体产品提出了适当性要求,证券公司也在适当性制度方面进行了实践探究,但由于相关工作比较分散行业普遍需要建立统一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