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之保管协议样本签署日期 :年 月签署地点:目 录第一章 协议当事人 3第二章 释义 3第三章 协议订立的目的、依据与原则 4第四章 当事人权利与义务 5第五章 合伙企业资产的保管 7第六章 划款指令的发出、确认和执行 10第七章 投资指令审核及监督 12第八章 非投资资金划拨 13第九章 合伙企业账目核对与档案保管 13第十章 保管人报告 14第十一章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 14第十二章 合伙企业的费用 14第十三章 合伙企业终止与清算 15第十四章 禁止行为与违约责任 16第十五章 保密 16第十六章 不可抗力 17第十七章 退任、提前终止与更换 17第十八章 争议的处理 18第十九章 协议的效力及其他事项 18第二十章 通 知 19第一章 协议当事人本财产保管协议由以下双方当事人签署:甲方(委托人):名称:xxx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乙方(保管人):名称:中国光大银行 xx 分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并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负责人:第二章 释义2.1 本合同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协议各方指本协议双方当事人。合伙企业指 xxx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即甲方。合伙人指届时作为合伙企业出资持有者而登记于经中国工商注册登记部门登记确认有效的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册的各方投资人。普通合伙人指以其全部资产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投资人,即 xxxxx 有限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指 xxx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合伙事务的普通合伙人,即合伙企业中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人,负责合伙企业日常经营事务的管理,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指 xxx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委派代表指 xxx 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委派的有权签字人和指令签发人。《合伙协议》指经中国工商注册登记部门登记确认有效的《xxx 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保管协议》指 xxx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中国光大银行 xx 分行之财产保管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企业基本账户:指甲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开立的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保管专户:指甲方在乙方指定营业机构开立的用于保管合伙企业现金资产的专用银行账户,该账户为不可提现账户。保管财产:指甲方合伙人汇入财...